Purple Bobblehead Bunny

Thursday, April 16, 2009

11日4月 – 彩虹瀑布


今天,我将跟着学校旅行团到彭亨两天一日游。

心情极期待又紧张
~在日烈当空的下午,我就到药材店去逛逛。

当然,我买的就是我最爱的零食
-巧克力- (~眼睛闪亮亮~)

以上的照片就是我和雾的零食大包小包
~
在凌晨十二点半出发后,我在车上呼呼大睡。




到达彭亨后,当然是享用早点的时候。

昏昏睡睡,我也不懂我吃了些什么,但价格廉宜。
吃饱后,我当然力气充沛,老虎都打死“两只”。
有照片为证哦!(老豆,你演得实在太好了!)



爬山过程艰辛万苦,我不多说了。
汗流浃背的我,到达后看到彩虹的刹那间喜悦,无法形容!

实在是太感动了!所以我决定把它吃进肚子里。




蹦蹦跳跳,冬了一声,我和雾小姐开始戏水了。
古语说的好,欺山莫欺水
~(我差点溺水)
感谢我的同学
Wei Kuan 顺手把我捞起!
发现肚子作怪后,我就叫我的助手,
左“青龙”,右“白虎”替我准备食物。
看到他们手上的食物吗?全都是我的!!不准抢!



不要看它小小的,它可是马来西亚数一数二的温泉呢!
大家都不顾形象的泡在温泉里
~在一起分享一切的感觉,
哇!好开心
~你看到我在那里了吗?



简单梳洗换了一套衣服,第二个目的地就是Gua Charas
路途中叽叽喳喳,跟我的导游联络感情
~



到达后,我们就看见绝种的动物-恐龙!
雾是残暴的暴龙而我呢就是温驯的长颈恐龙 。
在山洞里,我没什么拍照,我已经去过了。
没有新鲜感了嘛。反而是雾小姐显得兴趣勃勃。
大概逗留了两个小时,今天的行程也结束了。




之后就是自由活动的时间。
我,雾小姐和同学们当然不会错过黄金机会。
我们就到附近走走看看
~对一切新奇事物好奇不已
你看你看,连一个站牌我们都要留下“手印”
证明我们有到此一游。



他是没有人要的小孩~你要不要领养他~
隆重介绍你我的老师,Alexander Tay

你不说我不说,大概没人知道他是老师。
尤其他左手拿着汽水,右手拿着零食时,
我的头冒三条线(=.=///)



吊桥是林明山的景点之一,所以大家一定不会错过。
右边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照片,很有味道。
不要问我是甜的,酸的,还是咸的(我会想打你)




肚子饿了,当然吃饭大过天啦,找吃的去~
~烧肉~当地着名的食物。远远就香味扑鼻了。
它非常可口,入口时你能感觉到世界在旋转。
它的皮脆脆嫩嫩,肉的嚼劲也很足够。
所以吃起来的感觉非常好。(4/5 星星)




哦哦哦!差点忘了介绍我们的住处!
这就是“林明歇脚站”。今晚,我会在这里好好“充电”。
期待着明天的行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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